案情介绍
2021年12月27日,李某受张某委托将30吨马铃薯从河北廊坊运至青岛某农贸市场,运输途中突遇气温骤降,虽及时采取保温措施,仍有少部分马铃薯轻微受冻。次日,李某驾驶的货车抵达农贸市场,张某查看后以货物受损为由拒付运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2021年12月29日致电青岛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
调解员当天即与张某、李某取得联系,双方情绪非常激动,都不肯做任何让步,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的情绪,认真听取各自的诉求,劝导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理解对方的态度,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解释,分析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最后,张某表示李某此次运输工作没有发生迟延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情形,途中虽突遇气温骤降,但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且千里迢迢来青岛送货,已临近年关,愿降低批发价,以较快的速度将货物批发出去,为李某结清费用。
调解结果
调解员按照工作流程回访监督案件进展,李某表示12月29日当天下午就收到了张某支付的运费,双方言归于好,愿意继续合作,并表示感谢调解员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