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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创建“无讼村庄”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板

2021-09-27 08:21

原标题:胶州市:创建“无讼村庄”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板

今年以来,胶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助推乡村振兴,推进法治、德治、自治在基层落地生根为目标,以推动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为工作抓手,扎实推动“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探索走出“网格治理全覆盖、摸排管控全方位、源头治理全参与”的治理模式,形成市级协调落实、乡镇强基固本、村(社区)预警控源的矛盾纠纷化解治理链条。

转变工作理念,坚持“无讼”先行。坚持“共治共赢、多方多元、全域全程”原则引领,不断更新法治理念,向“无讼”解纷理念转变,以更接地气的方式,从诉讼指导向息诉劝导转变,从单纯上报向有效解纷转变,从以往告诉群众往上级报告,转向告知调解诉讼风险、加强息诉劝导转变,让矛盾纠纷和上访上诉问题消化在村(社区)和镇街内部。

强化基层自治,制定“无讼”公约。结合当地实际筛选相应村规民约,引导居民制定符合民情民意的“无讼”公约,使之成为村(居)委会和国家正式机构解决纠纷制度的重要补充,并以“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基础模式,通过搭建平台、建立制度、组织保障、强化宣传四方面创建“无讼村”。按照“完成一批、申报一批、验收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分步骤推进实施,最终实现辖区“无讼村”全覆盖。

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多元化”平台。通过支持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法官提前介入的方式,整合各村居调委会、人民法庭、公安警卫室、乡镇综治办、信访等各方力量,形成“多方合力联动、诉调有效衔接、梯次分层化解、司法精准指导”四位一体的工作新模式,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基层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

建设专业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制。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鼓励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参与村(社区)民主决策、议事会议等。在制定政策、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优先考虑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意见,签订的合同由街道法务部严格监督审核。出台《关于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名法律顾问每年至少完成2起调解卷宗的制作工作,并对制作规范的调解卷宗的给于表彰奖励,最大程度地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行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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