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证调解让纠纷在诉前化解
近日,青岛市市中公证处驻市南区人民法院的公证调解员接连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和感谢信,对该处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某单位与陈先生关于著作权权属的一起侵权纠纷诉至市南区法院,市中公证处派驻法院特邀公证调解员解俨平接收调解此案,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调解意向,双方均表示愿接受调解,争取诉前解决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从法律层面出发,向被诉单位释明法律规定,阐明侵权原因,合理分析了该案件中的诉讼风险,并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双向沟通,兼顾双方意见,客观划分责任比例,最终争取到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金额。
市中公证处日前还收到企业送来的一封表扬信,对公证工作人员高效、暖心的服务表示感谢。2023年7月18日,市中公证处驻市南区法院调解团队接到一起物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公证员助理魏家豪及时联系涉案双方公司,在市中公证处调解团队共同努力下,历经近4个月帮助企业解决了纠纷。在调解团队的耐心指导下,企业保障了自己的权益,并在信中表示感谢:“通过调解化解了尚未发生的法律诉讼风险,节约了诉讼成本,化解了矛盾。”
据介绍,诉前调解程序具有简便、快捷的特点,可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节约时间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调解,公证调解拥有更加专业的人员配置,更能满足“调解人中立”的客观要求,更易缓解和化解纠纷。
市中公证处调解员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让纠纷在诉前解决,让矛盾在源头消除。同时,也将进一步深耕司法辅助领域,发挥公证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实现公证行业自我“赋能”,将公证调解、证据保全等工作与诉源治理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