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督查资讯】打造“24小时维权先锋”!临淄区推出“党建+智慧维权”新平台
近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场会在临淄召开,与会人员在“临淄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智慧平台”前驻足观摩,并纷纷给予点赞。
处理投诉举报是市场监管部门为民服务的一扇窗口,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快速回应”工作要求,通过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持续提升群众消费维权满意度,并连续两年荣获区直部门民生热线工作考核第一名。
“我们把党支部建在消费维权一线,建成了‘党建+智慧维权中心’,由消保科、广告科等业务工单比较多的科室组成红盾维权先锋党支部,实现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临淄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说。
党建引领 打造“24小时维权先锋”
以争当消费维权“最红战旗”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党组领导。建立消费维权“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齐抓共管机制,形成以党建为引领、党政同发力、上下齐联动的工作格局。
建设先锋支部。以党支部领办“维权共同体”,党员亮身份、比作风,实现党建工作与维权工作融合提升。
打造党建品牌。坚持接诉即办,着力打造支部“24小时维权先锋”党建品牌,该局机关三支部被临淄区委表彰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时代先锋岗”。
“两化”融合 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以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为消费维权规范化运行提供保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强化制度化保障。健全完善“中心指挥、局所联动、执法推动”分级分类流转机制,实现群众诉求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回复。
强化信息化保障。建成投用“临淄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智慧平台”,实现投诉举报快受理、快回应、快办理、快反馈。发挥信息化监管优势,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和保健产品会销场所安装抓拍监控设备,有诉必查,震慑违法行为。
强化网格化保障。推进维权网络向楼宇、商业综合体延伸,建设维权联络站85处、ODR企业265处,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建设维权红色联盟商圈4个。推进基层调解场所规范化建设,建设品牌调解工作室12个。
目标导向 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以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100%满意为目标,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方设法让群众满意。
强化信息“双公示”。对外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公示消费投诉信息39期,曝光、约谈市场主体421家,倒逼市场主体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对内公示工作排名,强化办结时限、群众满意度考核,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强化问题“双提示”。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强化受理数据分析,及时发现纠纷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对外,发布消费提示11期。未诉先办,常态化开展行政约谈、行政指导42次,区局被确定为全省7个消费维权观测哨点之一。对内,发布厨具质量、超期食品、凉菜经营、预付式消费等工作建议函17份,提示监管工作风险。
强化“诉转案”。强化执法推动,固化“逢诉必抽”“逢诉必查”工作机制,抽检食品、农膜等22批次,严肃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67起,并公开曝光、以案释法,震慑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坚持开门监管,主动深挖投诉案源,严肃查处“假冒牛栏山酒案”“侵犯玲珑商标专用权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实现服务群众与依靠群众的统一。
“四调”联动 构建多元化解机制
发挥消保委联席会议作用,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构建“大维权”格局。
引导纠纷和解。坚持“和为贵”,引导52家企业完善企业首问和先行赔付、纠纷和解等制度,办理消费纠纷自受理投诉7120余件,实现“一般投诉不出柜组,较大投诉不出商场”。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参与创建承诺单位40971家,发展各级示范单位1243家、无理由退货单位680家,有力带动全区消费扩容提质。
突出行政调解。前9个月行政调解群众消费投诉3062件,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满意度100%,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7%,提高2.1个百分点,初步实现“群众满意度升上来,投诉举报降下去”。强化不满意工单攻坚,实行“领导带班回访”,对74件不满意工单进行再回访再办理并全部清零。
引入人民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合政法、司法等17个部门和社会组织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格局,引入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消费纠纷168起。
完善司法调解。完善与区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设立司法调解室2处,加大重大、疑难、群体性维权的司法指导诉外调解工作,及时审核调解协议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升调解权威性和执行力,现已成功司法调解5起。
下一步,临淄区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始终把“守护人民的心”作为消费维权工作主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擦亮“放心消费在淄博”名片。
(来源:临淄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