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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用好三字诀 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焕发活力

2021-09-08 14:01

今年以来,胶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为主线,以打造“专职、专业、专长”的调解员队伍为重点,在“统”字上下功夫、在“专”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上见实效,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让调解员队伍焕发活力。

一、把握一个“统”字,完善选任聘用制度,推动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规范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调解员选聘工作。市司法局立足职能,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下发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换届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做好人民调解员换届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统筹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

(二)进行规范引导,统一明确调解员选聘流程。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对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和推选程序进行明确,根据合村并居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定新村、社区的调解员数量和调解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同时,将身体状况、能力素质、工作积极性、遵纪守法等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组织司法所通过实地走访、电话了解、会议座谈等方式,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人民调解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控人民调解员的入口关。

(三)全程跟踪指导,系统推进线上线下双备案。为规范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员线上、线下双备案机制。线下,由人民调解员填写《人民调解员备案表》,司法所统一审核后交至司法局进行备案管理;线上,通过山东智慧调解系统进行人员信息备案,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信息及调处纠纷的情况,通过智慧调解系统均能够进行全方位的展现。目前,全市20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181名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全部完成了线上、线下的备案工作。

二、瞄准一个“专”字,突出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调解员队伍发展实现职业化。

(一)以“专职”作为发展方向,培育德才兼备的调解能手。为进一步广纳贤才,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联合选聘17名人民调解员统一入驻市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法官的指导下具体开展物业领域、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商事借贷领域的诉前调解工作。今年来,共调处成功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件,极大地缓解了诉讼压力。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五老人员”、新乡贤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独特优势,优中选优,为村(社区)配齐配强了专职调解力量。同时,将人民调解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执业水平评价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调解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为全面实现人民调解员职业化提供发展空间。目前,全市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927名,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正在逐步壮大。

(二)以“专长”突显调解特色,构建优势互补的调处体系。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典型创建,特色引领”为工作思路,注重发挥各领域的调解专长,统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工作,构建起市级、镇街、村居三级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综合调处体系。比如,设立在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的胶州市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了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社会志愿者等多种调解服务力量,构建起集婚姻辅导、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于一体的联动调解工作体制。调解员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对当事人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问题与困惑进行“一对一”的辅导,耐心开展疏导与调解服务,尽可能的将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以“专业”聚集调解力量,吸纳专家做好参谋顾问。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市司法局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探索建立“行业主导+法律顾问”的调解模式,在调解员主导调处矛盾纠纷时遇到专业法律问题,由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比如,与市民政局联合成立的10家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重点将36名专业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高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其中,为社会组织调委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建议和参谋。又比如,在构建市、镇(街道)、工业园区、村“四级联动”的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体系中,鼓励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级劳动人事争议联调工作站工作,共同形成调解合力,为职工提供维权渠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专业方面的智慧支撑,提升了行专调解组织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规避了调解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受到了大家的推崇与欢迎。

三、坚持一个“深”字,着力加强能力提升,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效能化。

(一)多措并举,深层次探索调解培训方式。为帮助人民调解员快速熟悉调解岗位职责,熟练掌握调解技能,熟知调解规范,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各司法所结合实际,采用了知识讲座、技能培训、案例研讨、技巧传授、现场观摩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培训课程进行了丰富设计。比如,胶莱司法所联合辖区法庭组织开展“巡回法庭进社区、法治引领解矛盾”专项活动,将培训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组织人民调解员现场观摩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村民曹某某诉孙某某土地承包纠纷一案。又比如,阜安司法所依托“乡村夜校”、“蓝马甲法治宣传基地”等平台,走进村居为调解员进行授课,面对面交流调解工作技巧与心得。人民调解员通过多样的培训方式,不断丰富自身的业务知识,信息研判、突发事件稳控、社会矛盾调处等综合素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二)学用结合,深化调解员思想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广泛开展以政治教育、党史教育、法治教育、严格纪律作风教育、先模教育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人民调解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喜迎建党百年 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中,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比如,胶莱街道吴某某与某纺织公司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被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采用;又比如,九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多调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多年信访积案并获赠当事人表达谢意的锦旗。

(三)以评促干,深入开展调解技能比拼。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市司法局推出“以评促干”工作奖励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每季度开展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工作,对评查中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案件按照三个类别进行经费保障,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今年以来,共组织2次季度评查活动,评查人民调解卷宗1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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