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事佬】交通事故酿悲剧,人民调解化干戈
前不久,和事佬接到小谭母女的求助。
2020年10月24日下午4时50分许,谭某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万达广场前路段时,遇朱某某驾驶的拖拉机同向行驶,谭某某在超越拖拉机时,与违停在万金置业护栏旁的周某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刮碰,导致谭某某驾驶摩托车摔倒,头部倒在拖拉机前后轮之间的地面,后被拖拉机压在右后轮下,造成谭某某当场死亡。
小谭介绍:七、八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当事各方并没有对事故的赔偿达成一致的意见,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另外两方都有强制险可以进行赔偿,但万达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现在小谭母女要求赔偿60万元。 之后和事佬陪着小谭母女找到万达广场的开发商万金置业公司。万金置业负责此事的耿经理表示:他们只接受交警队组织的四方参加的调解。
和事佬联系了市交警支队和云龙交警大队。 第二天上午9点半,调解在云龙交警大队举行。云龙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李意文介绍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谭某某驾驶无牌摩托车遇前方车辆缓慢通行时,对前方安全注意不够,穿插等候车辆且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当事人周某某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妨碍车辆通行,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当事人株洲万金置业公司未征得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占用道路设置围挡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当事人朱某某驾驶车辆超载行驶,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死者前期安葬方面,当事人周某某支付了2万元,当事人朱某某的保险公司支付了1.8万元,万金置业支付了4万元。
在交警大队和事佬的共同主持下,三方当事人态度诚恳,都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态度。
但是对于三方次责来说,60万元的赔偿诉求还是很高,三方当事人都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下,和事佬把小谭母女喊到隔壁做工作,律师刘沁积极为死者家属争取合法权益。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1点,经过反复做工作、反复斟酌,小谭母女终于拿定主意回到调解室。
万金置业代理律师当场拟写了和解协议:乙方周某某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死者家属支付17万元,丙方朱某某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死者家属支付18万元,丁方株洲万金置业在已支付4万元的情况下,另行向甲方支付1万元。
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是交通事故引发的各方应当承担的所有金额。四方当事人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在和事佬和云龙交警大队不懈的努力下,经过艰难的调解,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记者 | 李伟 言勇 审核丨罗会霞 刘婷 彭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