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仪征市月塘司法所:离婚协议起争执 人民调解止纷争
扬州真州府和仪征大码头首席摄影师周晓明2021年4月30日晨摘编《e小司 》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信息: 4月28日,仪征市司法局月塘司法所收到了一面特殊的锦旗,当事人小蒋一边抱着几日未见的孩子,一边握住司法所所长曹明的手一直说着感谢。
小蒋是宿迁人,与月塘镇的小曹原系夫妻关系,两人共同育有一女,因夫妻关系不和于4月7日刚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小蒋、小曹每月须支付的抚养费以及双方财产分割等问题。
4月24日,小曹以看孩子为由把孩子带回了月塘老家,小蒋思女心切,便带着亲属追到了小曹家,没想到小曹和父母闭门不见,便报了警。后该案件被移交给月塘司法所处理。
月塘司法所的调解员曹明分别与小曹和小蒋进行了谈话。小曹说他目前有房贷且工作不稳定,之前定好的抚育费承担起来很困难;自己父母也想要小孩在身边,想起诉争夺抚养权。小蒋说孩子从出生就是自己抚育的,当初离婚协议内容也是小曹自己签字认可的,现在男方家人将孩子藏起来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调解员根据双方的现实情况,在结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为双方拟定调解方案,建议在尊重原协议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一方面减轻男方小曹的负担,降低每月须给付的抚养费和财产分割数额;另一方面,在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小蒋的基础上,保证小曹及其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每月小孩能与其父亲及爷爷奶奶共同生活5-7天,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经过多次与小蒋和小曹以及双方亲属的沟通协调,大家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签订了补充协议,矛盾终得以化解,双方对调解结果也表示满意。
调解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思路清晰、直奔主题、方案可取,能站在双方的角度为其考虑权衡,并对调解协议做到具体化,将抚养费给付的时间、男方带孩子的频次等都详细列出,有效弥补了之前离婚协议的不足;同时告知双方以后如果就协议履行再生矛盾可以电话联系调解员,由调解员从中做工作,做到让当事人双方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