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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丨遗产纠纷起争议 妥善调解终言和

2021-02-24 13:55
来源: 卧龙山司法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原标题:《【法治嘉祥】人民调解丨遗产纠纷起争议 妥善调解终言和》

【案情简介】

正月初七刚上班,嘉祥县司法局卧龙山司法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调解申请人谷某某。谷某某是刚刑满释放的帮教人员,卧龙山司法所所长郭桂杰对此人印象非常深刻。谷某某的丈夫去世,他们的女儿也未满十八周岁,谷某某出狱时无人到监狱办理接收手续。出狱当日,狱警将谷某某送至司法所,由司法所和村干部一起办理接收手续,因服刑地较远,办理完接收手续已是下午七点多。郭所长与她进行了谈话后,便由村干部将此人带回家。结果新年第一天上班,此人就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而且情绪非常激动,没说几句话就开始痛哭流涕。郭所长赶紧递上纸巾,端上热水,待她情绪稳定后,慢慢引导她诉说缘由。原来,2019年她本人在监狱服刑期间,丈夫意外去世,留下6万元遗产,女儿年龄尚小,这份遗产就交由孩子的大伯谷某文代管,同时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出狱后,看到孩子辍学打工,生活也没有被照顾好,她就想要回剩余遗产。双方在自行协商中商议未果,为此谷某某正月初七就迫不及待的来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鉴于当事人是亲属关系,申请人是女性,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当日上午郭所长便邀请谷庄村“巾帼调解室”调解员张爱华参与调解。并通过该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为人处世以及纠纷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由调解员通知双方当事人下午两点到司法所接受调解,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均按约定时间到达,也说明双方当事人都有尽快解决纠纷的意愿。首先,由郭所长主持调解,对案情进行了简短的介绍,从情理的角度引导当事人以亲情为重,各退一步。然后引导当事人说出各自理由和诉求,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剩余遗产的数额,孩子大伯告知遗产仅剩余36000元,谷某某认为剩余遗产在45000元左右。双方对数额争议不下,郭所长与张爱华调解员便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在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后,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说。郭所长在与谷某文交谈中,了解到他担心谷某某拿到遗产后,改嫁他人,自己的侄女也无人照顾。郭所长从法律的角度向其作出解释,遗产继承人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她以后是否改嫁,属于她的遗产,任何人不得扣留。侄女与谷某某关系较好,谷某某作为一名母亲,也不会对孩子不管不顾。通过沟通,逐渐打消了谷某文的疑虑。谷某文同意将遗产返还,念在谷某某刚刚出狱,无生活来源,自愿拿出4000元补贴给谷某某。此时,张爱华调解员也逐渐做通了谷某某的工作,彼此的谈话气氛也舒畅了很多,只是还是对剩余遗产的数额有疑虑。当即,郭所长带着谷某文的想法与谷某某进行沟通,谷某某的听到大伯哥让步后,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也不再坚持返还45000元的遗产,面带笑意的说:“他说多少就多少,我没有意见”。最终通过一天的努力,双方圆满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

2021年2月18日下午,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原则,在卧龙山司法所签订和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谷某文返还谷某某丈夫遗产4万元,于次日上午十二时前将现金送至司法所。

2、谷某某收到协议款项后,向谷某文出具收条。

3、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纠纷终结,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4、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以上条款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双方签字、调委会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需严格遵守。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遗产继承纠纷,因亲属之间沟通不畅导致在遗产处理上发生矛盾、互不相让。人民调解是法、理、情的结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坦诚中肯,情理交融,用亲情慢慢让双方打开心结,降低诉求,最后促成了协议的达成、纠纷的解决。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嘉祥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实现矛盾问题不上交,就地解决,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和谐。

供稿 | 卧龙山司法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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