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队伍建设为抓手 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山东探索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姜东良
1.09亿元,从申请调解到完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总共用时7天,不但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更为企业减少诉讼成本59万元,受到各方高度赞扬。这起企业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东营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成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山东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抓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选优配强 壮大队伍
考录比2.2:1,须经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计算机水平测试、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才可录用。这不是公务员招考或者事业单位招聘,而是烟台市福山区面向社会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2020年5月,福山区司法局招聘了 10名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专科以上学历的有9人,最年轻的2人才30岁。
同时,福山区司法局按照“专、精、优”要求,严把报名推荐、资格审核、政审考察、公示监督四个环节,择优选拨了254名法律知识、调解技能、道德品行、群众威信等方面较好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全区所有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全域覆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不再满足于简单说和、息事宁人,而是要依法厘清是非、维护合法权益,这对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8年12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山东省司法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十条措施》,明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分别配备不少于3名、2名、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数量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2020年地方财政保障或政府购买服务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比2018年增加了7439人。
规范管理 提升技能
一起意外跌落事故,双方当事人因责任和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临淄区辛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上门服务,分头行动,找准矛盾焦点,以法理情的方式,开展“背对背”调解。奔波半个月,10余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书。
在选好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基础上,山东做实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升队伍素质。省司法厅制定了全省人民调解员培训规划,组织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建立培训师资库。把以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为内核的山东调解文化元素作为培训重要内容,采取以会代训、岗位练兵、案例会商等多种形式,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实战技能。
济南市市中区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机制,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和日常管理双考评办法,按考核结果计发绩效补助。2020年,有3名绩效考核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被淘汰。
强化保障 激发活力
面积1500平方米,配备18名工作人员和1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整合公证、法律援助、仲裁、行政复议、诉讼服务、信访等资源,这里是东营市垦利区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的调解中心。
东营市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根据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落实以案定补。对新选聘的88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落实每人每年4.8万元,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2020年1月,《滨州市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措施 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提出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县乡全覆盖。年内,滨州各县(市、区)累计投入1400余万元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