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借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有成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金融借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诉前委派人民调解员的方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了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包某、格某等18人系扎鲁特旗嘎亥吐镇的农户,于2019年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支行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以及《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银行向其提供贷款近15万元。借款到期后,各贷款户由于疫情原因导致收入不稳定,未能还清借款本息,但均表示愿意还款,希望银行方面适当延长还款期限。经过金融审判法庭法官和调解员的多番联络与调解,最后银行同意给予还款宽限期,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经过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霍林郭勒市金融借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将常驻调解员编入金融法庭审判团队,强化金融审判法官对调解员工作的指导,增强调解的专业性、规范性,实现金融调解与审判团队的紧密衔接。建立“金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运用诉前委派、诉中委托的方式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派的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员们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其合理调整诉讼预期,使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以更灵活的方式达成和解,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需求。